发布日期:2021-08-31 00:00:00 来源:
尊敬的家长:
为满足初中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双减”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内江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现将课后延时服务的相关内容告之如下:
一、服务原则
1.公益普惠性原则。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建档立卡和低保家庭学生减免费用。
2.公开性原则。学校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自愿性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在征求家长和教师意见基础上,由学生、家长和教师自愿选择,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4.安全性原则。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服务时间。实行“5+2”模式,即周一至周五下午4:10-6:00。
三、服务内容。一是作业辅导,二是体育锻炼,三是综合实践。综合实践活动实行选课走班,学生每一学期选一项活动参加。
初一综合实践:1.国画 2.素描3.动漫4.书法5.声乐6.舞蹈7.器乐8.课外阅读9.超级演说家10.英语口语交际 11.办公软件的操作应用12.模块化编程scratch入门13.Python编程入门.
初二综合实践:1.国画2.素描3.动漫4.书法5.声乐6.舞蹈7.课外阅读8.英语口语交际9.办公软件的操作应用10.模块化编程scratch入门 11. Python编程入门。
初三综合实践:以学校艺体科安排为主。
四、经费收支与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中相关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内江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内发改收费[2019]290号)的收费标准,每生每课时3.5元,每天2课时,每月收取14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免费),作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补助等项目。
内江一中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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